小琉球民宿-海明珠為合法民宿293號 海上耀眼的明珠 誕生在珊瑚礁島上 在藍天與碧海的想像裏 感受穿透質感張力、延伸時尚調性 沉浸在光影與空間的對話中 海風演繹另類的小琉球 礁石妝點不一樣的島嶼 最適合您徜徉的 是小島緩慢的、柔柔的風
注意事項
※ 平日定義:週日至週五晚上
※ 假日定義:週六、連續假日、農曆春節、迎王期間
※ 進房時間:下午03:00
※ 退房時間:上午11:00〈超過退房時間每小時加收600元,若超過6小時則加收一天住宿費〉
住宿需知 {訂房前請詳閱}
1. 早餐時間為7:00 ~ 9:00。
2. 房間鑰匙遺失收取工本費200元,
房卡遺失收取工本費200元整。
(天鵝房,鳳凰房, 百合愛房、智慧之星房,行雲流水房,光芒智慧房,鑰匙遺失500元)
3. 機車鑰匙遺失收取工本費300元整。
★ 請勿把浴巾帶出民宿,如遺失收取工本費150元/件。
4. 離島地區冷氣維修不易,冷氣請勿調至23度以下。
5. 房間內請勿吸菸、打麻將。(陽台或室外備有菸灰缸)
6. 晚上10點後請勿大聲喧嘩。
7. 房間內物品如有汙損或損毀,需照價賠償。
8. 若您提早抵達或退房後,可將行李寄放置櫃台。
9.請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,尚請見諒。
10.純住宿或套裝行程,皆未投保旅遊平安險,如有需要,請自行投保。
11.請勿攜帶寵物入內。(全館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若未依規定,民宿有權拒絕入住並沒收訂金)
12.請勿在床上飲食,如有毀損或無法洗滌的寢俱(如:床墊、床包、枕頭、棉被)需照價賠償。
13. 環島機車含油 ,2人一部機車, 24小時使用 , 如超過使用時間加收50元/時,超過4小時以一天300元計算。單人使用需加200元(騎乘機車者請攜帶駕照)
14. 潮間帶需配合潮汐,由專人帶往潮間帶,如遇晚上需自行攜帶手電筒 (天氣不佳或浪太大則取消)
15. 夜間生態導覽,如遇天氣狀況不佳,則取消 (不是每天都可以進行)
16. 本民宿保有分配房型權利,有任何房型要求請於訂房時向訂房人員提出你的需求, 以便作業
17. 海明珠民宿客房床型均為6*6加大床型,每床附一被。若需一人一被請事先告知,須加收棉被清洗費200元
18.前往小琉球建議攜帶物品: 手電筒,個人衛生用品、防滑拖鞋或運動涼鞋,防曬用品,遮陽用帽子、太陽眼鏡、熱血短褲、水壺,泳衣泳帽,防蚊液 ,夏天可帶薄外套,會暈船者請自備暈船藥。
19.烤肉一人一份,如自備食材者,每人均收100元清潔費
20.迎王祭期間純住宿不含早餐。
海明珠就像是您的家,請把海明珠當自己家
一樣愛護, 並祝小琉球之旅愉快!
有任何問題請撥打櫃台電話08-8614947或民宿手機0963-977211
取船票須知
1. 至東港碼頭【藍白航運】之【民宿取票窗口】,報上訂房大名、海明珠民宿,即可取得預訂船票(先不用付款給船公司喔)
2. 乘船前撥打民宿電話(08-8614947) 或民宿手機0963-977211
告知乘船時間,到小琉球後海明珠民宿會有專人迎接您。
【 住宿訂房退費標準 】
取消訂房 本民宿訂金之收取,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: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 旅客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% 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% 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% 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%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%。(或可延期半年以一次為限) 如遇天災(如地震、颱風)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,經主管單位發佈之訊息,可退還訂金 100%(或可延期半年,以一次為限)。 若因颱風交通受阻而導致無法離開,滯留本民宿期間之住宿以六折計算。
如需訂房的貴賓,請詳細閱讀,如我們雙方都可以遵守,再選擇訂房,以避免糾紛。
感謝各位貴賓!!海明珠衷心期待您的蒞臨!
【 退房須知 】
1. 取消訂房者請透過手機簡訊,填寫退款資料。
2. 我們會在一周內辦理退款手續並以電話或簡訊通知。
退費至—銀行帳戶:請註明(1)訂房姓名 (2)日期(3)電話(4)退款戶名(5)帳號(6)銀行及代號(7)分行
退費至—郵局帳戶:請註明(1)訂房姓名 (2)日期(3)電話(4)退款戶名(5)帳號(6)備註郵局
【 因個人因素延期者 】
請於住宿日15天前來電告知,15天之後不得延期。
如訂超過三間的房客,需延期,需在20天前告知,20天後不得延期。
訂房七間以上者,延期需一個月前通知!一個月內將無法延期!
訂金可保留六個月內再次預約訂房,延期以1次為限。
(確定延期者,恕不接受取消退款,六個月內若未再次訂房者,則視同放棄權利,訂金將不予退還)
【因天災因素取消或延期者】
1. 若遇颱風船班停駛等不可抗拒之天然因素,全額退還。(依屏東縣發布停班停課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為主)
2. 或可保留訂金六個月內擇日再來,延期以1次為限。
※ 以上資料但若有異動皆以民宿告知的最新資訊為主。
請於來店訂房保留房間後,三日內完成匯款並來電通知。逾期視為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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